智能仓储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4日2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4月27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智能仓储系统(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第1包 | **** | 398万元(人民币)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字生效后6个月到厂,到厂后6个月具备验收条件。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第1包 | **** | 李勇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第1包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本次所投设备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国关境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可以是本系统的制造商(集成商)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不是本系统的制造商(集成商),则须提供本系统制造商(集成商)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制造商(集成商)只允许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集成商)不可同时投标。有本条情况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中标候选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保国大街51号
联系人:陈晓旭
电话:0451-****25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010-****4158
联系人:任新地、李瑞先、霍天舒、庞淼
电话:010-****4158
电子邮件:****@cntcid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