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赁 权 拍 卖 公 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5月2日12时至14时(延时除外)在伊犁州公共**交易网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位于******小学租赁权,租赁期限:三年。建筑面积:2616.9㎡。
起拍价:255300元/三年,竞买保证金:51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以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注:1、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前,须携带相关加盖公章资质材料复印件,进行现场勘验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与营业执照等****公司进行资质审核,否则无权参与竞买。
现场勘验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31****3963。
2、租赁场所不允许经营的行业如:网吧,酒吧,KTV等。经销烟、酒、“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及对未成年人产生消极影响的商品。
3、在租赁期内,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物业费、水、电、暖气等。
4、在租赁期内,不可以转租于他人或单位。
5、在租赁期内不可擅自修改房屋结构,若需必须修改需征得委托人同意方可施工修改。
6、承租方须是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7、租赁场所内的卫生由买受人自行负责,门前实行三包,冬天及时按规定打扫门前积雪,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及校容校貌。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第一年租赁费用由拍卖人代收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其余两年租赁费用由买受人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9、其他情况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及佣金(佣金为拍卖成交总价的3%),方可办理拍卖标的的交接手续。
11、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在伊犁州公共**交易网注册报名并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分两笔支付,线上支付1000元到平台指定账户,剩余保证****公司****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公司****分行;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原地展示
拍卖时间:2025年5月2日上午12时至14时(延时除外)
拍卖地点:伊犁州公共**交易网http://218.****.136:81/
详情咨询:赵女士 135****9199 099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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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