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黄河流域柴汶河上游新泰市孙曹河生态治理保护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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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黄河流域柴汶河上游**市孙曹河生态治理保护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黄河流域柴汶河上游**市孙曹河生态治理保护项目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河流域柴汶河上游**市孙曹河生态治理保护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以原有河道走势及整治河道宽度为依据,进行生态清淤、水生态修复、地质改良、生态驳岸重建、生态景观打造、周围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市泉沟镇;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日历天, 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及附属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 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监理最高限价:14.83万元(最高监理费费率为0.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2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4.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4.4.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4.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4.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4.4.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5.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5.3行政监督部门:****政府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0538-****101

5.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0538-****725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省**市**市泉沟镇**山路36号

联系人: 肖培远

联系电话:190****61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市青龙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路东北

联 系 人:张旭

电 话:0538-****725

电 子 邮 箱 :****@163.com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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