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至**铁路
工程概况:****至**铁路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之一呼**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港澳通道西翼重要的协作通道;是深入落实服务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串联鄂西生态经济圈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促进沿线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一条以承担中长途通过客流为主的高速铁路。
项目位于**省和**省,途经**省**长阳县、**市、****市、**省****、**县、鼎**,止于**市**区。**长**站至**站段线路长184.729km(其中**省境内86.258km、**省境内98.471km)。****车站4座,分别为**站、**西站、**西站、**东站。项目为高速铁路,双线,电力牵引,无砟轨道,设计速度目标值为350km/h。工程总工期48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至**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纸质报告书可以在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处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内容及网络链接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省段: **汉十****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7-****9381 邮箱:****@qq.com;
地址:**省**市**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1号楼
(2)**省段:****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0731-****3382 邮箱:****@qq.com
地址:**省**市**区曲塘路1001号
八、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设计院****公司
地址:**市**区**大道745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7-****5787 邮 箱:****@qq.com
**汉十****公司
****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至**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1:****至**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pdf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