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物仓储中心有限公司42%股权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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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中心有限公司42%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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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有限公司42%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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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石岐区兴中道6****广场1幢510 所在地区 **省 **市
法定代表人 蒙刚雄 成立时间 2000-12-08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973002K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政府委托、对公物仓储及物资调剂、经营海关及行政部门罚没的机电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外)、五金电器、电子电脑、汽车零配件、木材、粮油食品、糖、烟、酒、纺织品、石油产品的仓存仓储(按国家规定)、日用百货等物品;仓储管理;受企业所托管理其资产、汽车保管;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2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集团有限公司 51
2 **市****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75.572806 99.911845 94.91625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586.529693 758.554979 1827.974714
审计机构 ****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注 以上数据出****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经营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24年5月31日。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12-31 554.242024 6.362401 6.362401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年报 516.640246 102.973663 413.666583
备注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股东)与原股东**市****公司(原公司名称**市****公司,以下简称原股东)签订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013年12月3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归边经营期及过渡期间,标的企业的全部收益归原股东享有,并由原股东承担标的企业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经审计后标的企业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80.14元(详****中心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上述审计结果已经转让方、原股东双方确认,双方决定共同作出一次性利润分配的分红决议,将2022年11月30日税后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480.14元分配给原股东,在不影响标的企业正常经营运转的情况下,优先从归边经营期间及过渡期间收回的应收款项支付上述分红。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企业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瑕疵进行调查,理解、接受和同意转让方有关情况的披露,并同意承担一切受让风险。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6.其他详见****事务所(特****分所出具的《****中心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深)审专宇(2025)第02010号)、**成诺资产评估与土****公司出具的《****用于股权转让涉及****中心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中成评字(2025)第203001号)、****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经营情况的审计报告》((2025)香山内审字****20017号)以及******事务所出具的《法律事务咨询回复单》等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做任何担保。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6.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7.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2)受让方须承诺对于标的企业股权状况、资产现状、与之相关的或有关风险与责任及产权交易合同条款内容已完全知悉并愿意按照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标的企业均不向转让方或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本次项目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按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署,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12.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机构信息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市**四路45号裕中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 郑艳梅 注册资本(万元) 5507.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3959635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2.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省**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政府****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4-12-02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董事会决议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164.81457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元) 494400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信息 信息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不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梁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020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20-****0299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cn;https://www.****.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5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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