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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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分标准-技术标-供应商业绩中“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水利水电类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12.5分;本项满分25分; 注:上述评分表要求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完工验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同完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或验收备案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参与验收并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水利水电类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12.5分;本项满分25分; 注:上述评分表要求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完工验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同完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或验收备案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参与验收并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变更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东路40号 联系电话:138****3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淠源西路4号 联系方式:0564-****885 **** **** 2025 年4月25日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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