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四都镇盐仓村青枣采后分拣包装场建设项目-2#分拣中心、室外总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县四都镇盐仓村青枣采后分拣包装场建设项目-2#分拣中心、室外总体工程
2.招 标 人:****
联系地址:**县四都镇盐仓村
联系电话:138****7789
3.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地址:**市芗****北路78号5层
联系电话:0596-****875转808
4.工程建设地点:**县四都镇盐仓村
5.工程交易地点:**县南诏镇中**路109****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8.开标时间:2025年4月24 日**时间9:00 时
9.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10.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伍拾柒万伍仟零贰拾元整(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叁仟元)[小写:****020.00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3000元)]
项目负责人:曾洪 注册编号:闽235********87201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评标委员会名单:林芳(组长)、王辉雄、徐丽凡、李福才、程莲清
12.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6-****882
14.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4月25 日至2025年5月6 日止。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cn)、****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www.****.cn)上予以公示。
注: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天。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