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夏道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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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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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夏道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09: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化大,葛彩友,郑宝铖,于**,叶青松
总成交金额 ¥202.3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9-****559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梅山街道**路1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9-****10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装璜材料市场)17幢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9-****559
附件:
附件1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附件2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夏道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 2,023,000.00元 99.4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装修工程):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装修工程 装修项目 ****夏道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李** 闽135********01094 2,023,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青松
评审专家: 张化大 、 葛彩友 、 郑宝铖 、 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缴纳贰万零肆佰捌拾元整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开户名:****,开户行:建行****支行,帐 号3500 1677 0070 5999 8986 特别提示:采购合同上传至网站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另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装修工程:2.4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得分:99.41,报价:2,023,000.00元,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得分:99.33,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得分:99.21,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 地址:**市**区长青路180号二层。

服务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交付使用。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工程量清单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6、合同支付方式:1、本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5.00%;2、工程竣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00%;3、余下工程款,经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计结束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8、本项目维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9、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为12个月。实际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以成交供应商递交经验收通过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如经整改后验收合格则按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准。10、违约责任10.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成交供应商须支付成交金额的10%作为赔偿。10.2、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0.3、成交供应商随意更换或发现转包挂靠嫌疑的,或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或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或违法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一经核实,取消成交资格或中止合同,其转让、分包无效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10.4、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为5000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由采购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若工期延期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如确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可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10.5、因成交供应商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除了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合格标准,还应按工程合同总价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由采购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抵扣。10.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无法及时提供服务或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成交供应商须支付成交金额的30%作为赔偿。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10.7、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8、若在施工期间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赔偿金、违约金采购人可以直接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予以补足。11、本项目涉及到一切系统安装工程,成交供应商均需要负责调试好,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梅山街道**路197号

联系方式:0599-****10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装璜材料市场)17幢2层

联系方式:059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599-****559

****

2025年04月25日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5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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