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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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中心电气配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县
发布日期:2025-04-25 09:13
项目编号: XZP202****500018
项目名称: ****中心****中心电气配电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中心****中心电气配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中心电气配电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
| 范围 |
****中心****中心电气配电设备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 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注: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必须为中文且加盖生产厂家/制造商公章,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授权投标人可以用生产厂家/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负责生产厂家/制造商产品的销售供货); (3)代理商参加投标,授权的生产厂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否则两者均视作无效投标;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3.5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将在投标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公司、****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4-25 08:30 至 2025-05-09 17:30 |
| 获取方式 |
5.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 5.2获取方式:凡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在获取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报名联系人电话:152****5117),报名所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扫描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5.3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于支付当日通过邮箱发送至报名人。 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须正确填写接受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号码,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接受不到相关文件资料,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21 14:30 |
| 递交方式 |
现场开标,纸质递交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21 14: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印象旅游城111#楼2楼208室; |
其他
1.招标条件: ****体育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体育中心项目的通知,金发改投资核[202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体育中心电气配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中心电气配电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实施地点:**县人民南路西侧、工三**侧;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合同估算价:720万元; (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签订供货合同起30日历天交货; (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7)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中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付至合同价款的20%; 第二次付款:****中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四年付至合同价款的40%; 第三次付款:****中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五年付至合同价款的60%; 第四次付款:****中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六年付至合同价款的80%; 第五次付款:****中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七年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 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注: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必须为中文且加盖生产厂家/制造商公章,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授权投标人可以用生产厂家/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负责生产厂家/制造商产品的销售供货); (3)代理商参加投标,授权的生产厂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否则两者均视作无效投标;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3.5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将在投标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公司、****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①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②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③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生产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资格评审标准和详细评审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产品主要设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投标产品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必须为中文且加盖制造商公章,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授权投标人可以用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负责制造商产品的销售供货); (3)投标产品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如已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否则两者均视作无效投标。(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有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装订至纸质投标文件中) 联合体投标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非联合体即可 承诺书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公司、****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申请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并装订至纸质投标文件中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自签订供货合同起30日历天交货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投标人业绩:5分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投标人业绩)。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项得分。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最终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响应得分高的优先)。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0分) 评标基准价 C=A×K,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95%、96%、97%、98%、99%、100%,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计算规则: 1、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0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技术响应 (30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货物需求(二)配电箱、柜技术要求的所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标▲的技术参数为主要指标,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必须提供技术指标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满足技术要求而****委员会根据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及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在《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列明偏离情况的按负偏离进行扣分处理),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标▲的技术参数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装订至纸质投标文件中,有重复描述的,提供一次证明材料即可,得分不重复计取,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负偏离作扣分处理】 注: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并按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承诺偏离情况为准。 商务响应 (5分)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全部满足得1分,获得消防电气控制装置认证证书得1分,获得消防应急集中电源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 2.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承诺提前5天交货得1分,投标人承诺提前10天交货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至纸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售后服务 (10分) 1.投标人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 2 小时内到场并在 4 小时内排除紧急故障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 1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至纸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2.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根据方案由评委会综合打分【0-7分】; 3.投标人承诺在整体质保满足2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至纸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安装及调 试方案 (10分) 1.根据安装调试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2 分); 2.根据文明施工、安全防护、防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的是否全面、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进行评分。由评委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2 分); 3.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完整、质量控制点是否明确确有针对性、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力进行评分,由评委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2 分); 4.对投标单位的备货、供货、运输方案进行评分,由评委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2 分); 5.产品使用、培训、维护和验收方案措施,由评委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1 分); 根据投标人产品使用、培训、维护和验收方案措施可靠性进行综合评审。 6.应急预案及措施,由评委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1 分)。 业绩 (5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提供电气配电设备产品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业绩,提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数据真实、有效。 注:本项目为纸质投标、评标,上述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装订至纸质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均以各投标单位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里的材料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 5.2获取方式:凡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在获取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报名联系人电话:152****5117),报名所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扫描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5.3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于支付当日通过邮箱发送至报名人。 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须正确填写接受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号码,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接受不到相关文件资料,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下午14:30分; 6.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纸质开标,现场评标); 6.3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纸质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县人民南路西侧、工三**侧; 邮 编:211600; 联 系 人:许经理; 电 话:138****20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人民路288号尧帝**8幢105#; 邮 编:2116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52****5117. 标书代写
联系方式
地址:****开发区科教产业园枚皋路19号A2号楼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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