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平层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641.85平方米 |
| 挂牌价:224.0万元 | 保证金:2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7日 11时5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
| 房屋户型:平层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2000年03月01日 |
| 建筑面积:641.85平方米 |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 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
| 房屋总层数:3层 | 房屋所在层数:1/1(营业厅)、1~3/3(1#宿舍)、1/1(2#宿舍)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加油站 |
| 出租时长:40.0年 | ||
| 室内配置:已装修,但不含可移动物品 | ||
| 附属设施:水电入户,但不含加油设备设施 | ||
| 标的状态:原承租人尚在经营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4月18日 至 2025年05月19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县虹桥镇**村**路 | ||
| 联系人:胡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135****2813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为****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位于虹桥镇**村****侧,现状四抵自墙,****基地,****基地,北邻**村5组水田,南邻南虹公路。其中: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1157㎡,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地类(用途):商业服务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权利性质:出让,出让年限40年;地上建筑物共三栋,建成时间:2000年3月,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总建筑面积共计641.85㎡,其中营业厅1间,建筑面积217.36㎡,宿舍2栋,建筑面积分别为390.07㎡和34.42㎡。
加油站出让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及要求:
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H1B),加油加气站用地(H1B41);用地面积1157㎡,容积率≤1.0,计容总建筑面积≤1157㎡,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建筑高度≤12m,详见《**县虹桥镇**路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平自规条[2024]88号)。
标的评估价共计224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价值148.45万元,地上建筑物75.55万元。土地和房屋整体起拍价:人民币224.00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土地价款)。
二、勘查标的
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亲自到坐落地认真勘查和仔细核实标的状况,并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以及瑕疵进行实地查验和充分了解。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坐落地现场勘查(联系电话:135****2813胡先生)。特别声明:
1.竞买人请在报名前到****加油站收购合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审批件及用地红线图等文件。
2.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亲自向拍卖人充分了解标的瑕疵、转让条件以及租赁经营等相关情况,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拍卖成交的法律效力。
三、优先购买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承租人/经营者(****加油站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由于历史原因,本次****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根据委托人与被征****加油站****加油站收购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价款以外另****人民政府支付加油站设备设施、经营资质收购价款人民币1098.45万元。
2.标的建筑物仅含装饰装修,但不包括室内外可移动物品,附属设施含地面硬化、围墙以及水电气、通信网络。
3.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用地规划条件有效期为壹年(自2024年12月5日起),且有效期满规划部门有权依据城乡规划调整用地条件。在此提请竞买人注意此项风险,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房屋的建筑外观、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建筑面积、设备设施、装饰装修以及维护保养等情况以现状为准,如建筑面积存在误差,则一切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款及佣金)。
由于地上建筑物建成时间较久,难免可能存在房顶和墙面开裂、漏水、设施设备不全或损坏以及建筑安全隐患等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也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能鉴定,如主体结构和基础不符合建筑安全标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翻新加固或拆除重建。特别声明:凡房屋质量问题涉及的一切风险责任概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竞买人如未现场勘查标的或未了解标的瑕疵而报名参与竞拍则视为其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拍卖款项付款期限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以及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下载附件1:竞买相关事项特别说明。
1.委托标的按照现状(含瑕疵)以及用地规划条件进行拍卖和交付,******局出具的《**县虹桥镇**路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平自规条[2024]88号)办理不动产权证。
2.拍卖标的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平台软件使用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3.标的出让/转让的税费承担
(1)委托人仅负责向自然资****机关申报交纳土地出让金,并在取得交纳凭证后作为买受人及时合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依据。
(2)买受人负责交纳增值税及附加、城镇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费以及其它基金和办证工本费等。
(3)买受人须承担办证和转户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其它一切费用。
4.拍卖标的交付前所欠水电气及通信网络费、物业费由委托人负责协调和解决,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气及通信网络用户名称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变更,委托人仅提供一定协助,更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7日 11时5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7日 11时5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224.0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5.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并始终以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价为准。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及买受人,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如最高出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则标的流拍。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竞价过程中可以以当前最高价作应价表示,如无更高应价,则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应价表示的,则归该最高应价竞买人。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竞买保证金不得通过第三方缴纳。竞买成交的,保证金在买受人通过“平台系统”线上签署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由拍卖人****银行账户充抵成交尾款;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售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地类(用途):商业服务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权利性质:出让,出让年限40年; 房屋共3栋,户型:平层户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
土地面积: 1157㎡; 房屋:641.85㎡ |
**县 | 224万元 | 20万元 | 5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2.****.198: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5年04月17日11时50分00秒至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04月17日11时5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135****2813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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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发布交易公告,将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9时在交易系统对****加油站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由于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未完善,现中止本次拍卖活动,再次拍卖的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司在交易平台另行发布的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公司地址:**省**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888(办) 135****2813(胡先生)
0730-****838(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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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公告附件:
1.竞买人应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竞买人联合竞拍)。
2.****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