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评估调整说明 | ||||||||||||||
| 2025-0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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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便函〔2023〕98号)、《****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声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2023〕-372)及《****环境局关于开展声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144)要求,墨江县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现将墨江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及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保护厅关于开展编制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8〕52号)和《********中心**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墨政办发〔2018〕194号)要求,****环境局墨江分局组织编制了《**县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于2019年6月20日经****研究审议后批复实施。 二、评估调整情况 (一)评估指标“单块声环境功能区的边界明确且闭合”中,存在单块声功能区之间有2处重叠(边界不明确)问题。 调整说明:已完成现行区划方案矢量图拓扑错误修正,完成单块声环境功能区的边界闭合及重叠。 (二)评估指标“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现行区划方案使用了划定噪声衰减断面成果,按照4类相邻功能区划分了相应的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范围,但配套矢量数据及图件未严格按照划定距离绘制;矢量数据库中MJ0209单元与MJ0129单元存在矢量范围及执行功能交叉重叠问题。 调整说明:现行区划方案区划图及矢量数据库未按区划方案划定4类区两侧距离要求绘制,但已全覆盖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可满足日常管理需求,此次评估不作调整,将其纳入下一轮修编完善,过渡期按照现行区划方案执行;矢量数据库MJ0209单元与MJ0129单元存在范围重叠,重叠部分本次已进行修正调整。 (三)评估指标“规范性要求”,《**县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实施以来,未进行公示,宣传效果及公众知晓率低,批复及文本中未明确解释单位。 调整说明:现行区划方****政府网站公示。 附图:**县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图(调整) **** 2025年4月22日 | ||||||||||||||
| 附件附图:**县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图(调整).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