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通河(门源段)一级支流甘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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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门源段)一级支流甘河流域 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5-04-24 16:42:0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大**(门源段)一级支流甘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门源县泉口镇

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生态隔离带工程、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工程、陆域缓冲区植被群修复工程)、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生态拦截沟工程和植被过滤带工程)、生态护坡工程等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通过项目旨在进行河滨缓冲带的生态修复,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构建良好的河滨缓冲带生态系统。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进行网络查阅,网络链接为https://pan.**.com/s/1ngTOpVnQ2D9RoY4ugl9qQw,提取码为1whc。

2、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直接联系后索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进行查阅,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970-****512

通讯地址:**省****县影院路2号

环评单位:**力创****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971-****61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省**市城**南**路120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s://pan.**.com/s/1ngTOpVnQ2D9RoY4ugl9qQw,提取码为1whc。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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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