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省属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国资发〔2020〕6号)、市国资委《**市市属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台国资发〔2019〕89号)、《**县县属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天国资发〔2021〕2号)的通知规定,决定开展资金存放招标工作,****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
********公司闲置资金存放。
四、资金存放存款利率按中标协定存款利率结息。本次中标者合同期限为2年。
五、参与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并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市设有分支机构至少满一年;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银行****银行不受此限制;
4、村镇银行参加国有企业资金存放招标中标资金由该行的发起行出具保函进行担保,确保国有企业资**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
六、项目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 年4月25日至 2025 年 5月 6日 17:00止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县西演茅村14巷39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5月 7日 9 时 00分标书代写
2、投标地点:**县******水厂(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 5月 7日 9 时 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县******水厂(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投标人项目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资金存放报名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5、承诺函(见附件九)。
十一、业务联系:
联系人:庞雅晴 联系电话:****811373 8 传真:0576 -****8598
地址:****县西演茅村14巷39号
采购人联系人:吴部长 联系电话:****859920 1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
**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s://zfcg.****.cn/
http://www.****.cn/col/col****806/index.html****政府门户→政务公开→重点公开领域→公共**交易→公共**交易
注:1、本招标文件时间以**时间为准,采用 2 4 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