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县金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债权本金余额46,745,000.00元,利息114,092,010.80元,其他权益404,600.00元,债权合计金额161,241,610.80元。同时对债权进行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义务承继人立即向****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该债权资产主要为**地区资产,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债权情况详细如下:
利息截至日:2025年3月31日 单位:元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其他权益 |
担保类型 |
保证人 |
抵押物 |
| 1 |
**县金源****公司 |
46,745,000.00 |
114,092,010.80 |
404,600.00 |
抵押+保证 |
神****公司、张治明、郭小刚、江波、蔡子明。 |
自然人裴建军(共有人刘巧娥)名下位于**县大保当打坝梁村信用社南侧的房产(5283.01㎡),【**县房权证大保当字第****4493号、****4469号、****4566号、****4570号】及自然人张宝军(共有人高美丽)名下位于**县大保当打坝梁村信用社南侧的房产(1086.54㎡),【**县房权证大保当字第****4548号】 |
欲了****公司网站http://www.****.com。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折合人民币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债权****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上述借款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为准。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袁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29-****0561 、029-****3758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纪检审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0820
分公司纪检审计举报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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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