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宽1050,厚3,熟胶
2018年6月
129
2020年3月
603
2023年3月
1613
合计
2345
琉璃瓦
380*320
2012年9月
377
2024年6月
748
合计
1125
二、资质及处置要求
1、参与竞价的企业或个人须具有处置该部分工作的资质和能力;企业需现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章,个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
2、采取现场报价方式,一次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3、成交人须于成交后2日内完成本次闲置树脂瓦和琉璃瓦清运工作,在清运过程中要负责对环境及设施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成交人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
4、成交人自行负责本次拍卖物品的运输,安全责任自负。
三、结算方式
确定成交人后,****学院****财务处一次性足额缴纳成交价。
四、现场竞价时间、地点
请拟参与竞价的企业或个人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15: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之后进行现场集中勘察竞价。
联系人:李先生 0564-****668
附件: 评估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