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员工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5日 15: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曹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108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韦曲街道西**街669行政中心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86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1087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员工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3 09:30:00,更正为:2025-05-13 14: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13 09:30:00,更正为:2025-05-13 14:00:00。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5日
1、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标书代写
2、****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装订:纸质投标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签字、盖章的完整版本。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省**市**区韦曲街道西**街669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159****8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联系方式:186****108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军
电话:186****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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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