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开招标][施工]纳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网)(第1次补遗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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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变更为“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1.5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变更为“3.1.5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5)项“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施工人员”中“1.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变更为“1.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5月12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05月11日18时30分。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其他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调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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