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买906井集输工程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克苏-乌什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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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原路1****环境局 联系电话:0997-****072 邮编84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英买906井集输工程

**地区新**

中国石****公司****公司

**省众联****公司

建设内容:①**采气井场1座(英买906井);②**采气管线1.9km,燃料气管线1.2km;③YM7集气站**2井式阀组1座。项目总投资40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2.3%。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井站场无组织废气和真空加热炉烟气,加热炉采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油气采取密闭集输工艺,井场加热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加热炉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1.42kg/h);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要求。

2、废水: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水随采****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液采取不落地直接排入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酸碱中和后通过罐车拉运至英潜联合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经常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拟建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和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生态:通过采取相应的动植物、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2

ZG172-H1井完善地面气举管网流程

**地区**县

中国石****公司****公司

**省众联****公司

建设内容:

①ZG172井场**3井式阀组、流量计1台,ZG172-H1井**流量计1台,其余利旧现有设施;②**ZG162-H1增压站至ZG172井气举管道4.4km,ZG172井至ZG172-H1井气举管道4.1km,ZG162-H1集油站至ZG162-H1增压站输气管线0.5km;③配套建设土建、通信、供电、自控等。项目总投资510.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5.87%。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井站场无组织废气和真空加热炉烟气,加热炉采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油气采取密闭集输工艺,井场加热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加热炉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1.42kg/h);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

2、废水: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输送至塔三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油田****处理站处理。

3、噪声:现有井场采油树、加热炉等已采取了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措施,拟建工程实施后,井场不新增噪声源,现有井场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拟建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和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生态:通过采取相应的动植物、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3

采油一厂**四区奥陶系油藏2025年

第一期短半径侧钻方案

**地区**市

中国石****公司****公司

**省众联****公司

建设内容:①部署侧钻井1口(TK483CH井);②在TK483CH井场设置加热炉1座;4-3计转站**三相分离器1台、天然气除油器1台;③**集输管线7条;④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等。项目建成后产原油12t/d。项目总投资16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占总投资的8.52%。

1、废气: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和苫盖措施,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燃烧合格油品,不超负荷运行;运营期: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燃料,采出液密闭输送;退役期: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

2、废水: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对外排放;酸化压裂废水收集在酸液罐内,****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区域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采用“生化+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用于荒漠灌溉;运营期:运营期废水包括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最终输送至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退役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退役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4、固废: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其中磺化岩屑经无害化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磺化岩屑和非磺化岩屑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污染物限值要求,同时含油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含油率<0.45%)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一次处理后检测不合格,现场进行二次处理,达标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和废防渗材料均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井场撬装式危废暂存间内,完井后将由井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开发区****填埋场合规处置;****处理站产生污泥经脱水装置脱水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送至**景****公司****电厂处置。运营期: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退役期:退役期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落****油田绿色环保站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填埋场合规处置;废弃管线维持现状,管线内物质应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采出液,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

5、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运营期:管道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井场、管道;退役期:洒水降尘,地面设施拆除。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4

**县亚科瑞克乡、阿克托海镇、奥特贝希乡等3个乡(镇)9个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地区**县

****总站

******公司

建设内容:对亚科瑞克乡、阿克托海镇、奥特贝希乡境内9个村15条(含不修渠道部分、只修建筑物的1条渠道)累计24.662km长渠道进行防渗改造,配套必要的分水、交通、输水等渠系建筑物316座。项目建成后年可节水12.7万m3。项目总投资20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7万元,占总投资的3.17%。

1、大气:施工现场采取苫盖、车辆清洗、分段施工等措施降低扬尘;施工生产区采取搅拌机区域封闭,洒水降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选用节能环保型设备,使用清洁柴油燃料,降低污染影响;

聚氨酯密封胶封缝施工场地空旷,废气自然扩散条件较好。项目区施工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罐车****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运营期无典型声源。

4、固废:施工期间清基、开挖土石方用于建筑物周围和渠顶宽度的回填,不能利用的选择合适的弃渣场堆放的方式;施工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旧渠系构筑物产生的废石块、废混凝土、废钢材,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剩余外售综合利用或****填埋场填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使用所在村庄内的垃圾储运设施,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及其废包装、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和含油污泥、聚氨酯密封胶包装袋在危废贮存库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固废。

5、生态影响措施:工程采取尽量减少工程占地,临时占地使用完毕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注意保护植被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5

**县**灌区引水干渠工程

**地区**县

****总站

******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县**灌区引水干渠,工程自阿克包孜干渠桩号11+266处设置取水闸取水,引水线路基本沿国道219线南侧布置,引入**县**侧直线距离约30km处的219国道南侧的洪积扇片区,终点设置出水池。主要**节制进水闸1座、引水暗渠6km、沉砂池1座、压力前池1座、压力管道19.66km、出水池1座,配套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干渠设计流量2.95m3/s,年引水量4115万m3,引水线路全长25.81km。项目总投资23620.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4万元,占总投资的0.65%。

1、大气: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分段施工、临时土方苫盖或喷淋抑尘、车辆运输苫盖等措施;混凝土拌合机、砂石料仓库和水泥筒仓封闭,水泥筒仓自带袋式除尘器,减少施工扬尘;选择符合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采用优质、合格的轻质柴油,减少柴油发电机烟气排放;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对食堂排出的油烟进行净化由排气筒排出,减少饮食油烟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饮食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生活区设置污水罐,生活污水经污水罐暂存,定期****处理厂处理,不外排。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区域内限制车速等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运营期无典型声源。

4、固废: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废石块、废混凝土和金属废料,优先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政府制定填埋场处理;油毡、土工膜、无纺布等辅料产生的废包装,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包装、隔油沉淀池隔出的废油及含油沉淀污泥采用专用包装收集后暂存于1座5m2移动式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5、生态影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工程占地面积,较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土方工程进行分层开挖,表土单独存放于施工区表土临时堆场,压实并进行苫盖,用于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施工区料场、临时堆场设置截、排水设施,沿线穿越水量较大的冲沟的南侧设置防洪堤,减少汛期,雨水、山洪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采用当地先锋物种进行恢复,干渠两侧5m范围内不得种植深根系植物。运营期定期对临时占地恢复的植被进行管护,保持其正常生长,对未成活植被及时进行补种。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6

****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项目

**地区**市

****公司

****研究院****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生产线1条,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碳纳米管,配套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 环保工程及依托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碳纳米管5000吨。项目总投资21580.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0万元,占总投资的5%。

1、大气:施工期采取苫盖、车辆清洗、粉状材料必须封闭存放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运营期碳纳米管生产产生的天然气裂解废气,统一收集进入尾气管网,送****公司作为生产原料气使用。氧化反应器尾气通过反应器顶部过滤气过滤后达标排放,粉体储罐排放气通过储罐自带过滤器过滤后达标排放,碳纳米管包装含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各自25m排气筒排放;催化剂生产网带烘干炉废气经“一级碱喷淋+高级氧化+二级碱喷淋”处理后氮氧化物、颗粒物、钴及其化合物、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要求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催化剂粉碎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要求通过25m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燃用本项目自产裂解气,采用低氮燃烧设施,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园区下水管网。项目运营期催化剂生产废液进入废液处理设施处理,产生的硝酸铵冷凝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废液处理后的废水与处理后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排污水、****园区下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运营期机械噪声源为流化床反应器、粉碎机、包装机等,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为风机、空压机等,结合车间建设情况及设备采取减震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施工****填埋场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废润滑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硝酸铵溶液经过车间“pH调节+负压蒸发”处理浓缩后,产生硝酸铵浓液,经收集****填埋场填埋或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车间设废水预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经危险废物贮存库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和土壤保护措施:工程合理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土方开挖、回填量和堆放占用土地等降低生态影响,运行期通过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应急监测、绿化预防土壤污染。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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