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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9MA3ADOUY1A | 建设单位法人:黄志刚 |
| 黄志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竹江乡小车村 |
| ****竹江精****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竹江乡小车村 |
| 经度:114.72737 纬度: 27.3203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6 |
| 安环评字〔2023〕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2-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1000 |
| 71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9MA3ADOUY1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02MA7BNUBT4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2MA7BNUBT4L | 竣工时间:2024-09-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3-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uc/project/item/detail?proid=bcb8df862c****693cf0592c67910b2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猪年总存栏数为7500 头,其中母猪 7500 头、公猪 150 头、后备母猪2500 头、后备公猪 50 头、断奶仔猪192553头、保育猪苗187739头、育肥猪154585头,折合成年猪年存栏量总数约 111171头。年出栏商品猪146935头、年出栏淘汰种猪7650头、年出栏猪苗(15kg)30000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猪年总存栏数为7500 头,其中母猪 7500 头、公猪 150 头、后备母猪2500 头、后备公猪 50 头、断奶仔猪192553头、保育猪苗187739头、育肥猪154585头,折合成年猪年存栏量总数约 111171头。年出栏商品猪146935头、年出栏淘汰种猪7650头、年出栏猪苗(15kg)30000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流水式作业,“全进全出批次化管理”的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流水式作业,“全进全出批次化管理”的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控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落实好施工期扬尘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猪舍、有机肥车间、污水处理站、病死猪沼气焚烧炉、柴油发电机、沼气发电、饲料加工、锅炉燃烧和食堂油烟。有机肥车间各设置一套二氧化氯填料喷淋塔统一处理发酵废气,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病死猪沼气焚烧炉废气经风冷+旋风除尘+碱液喷淋+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沼气发电机发电过程产生的废气设置1套燃用沼气脱硫系统+15m高专用烟道引至建筑屋顶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消烟除尘+SNCR 脱硝后经30m高烟囱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油烟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饲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猪舍采用加强通风、采用喷雾降温除臭系统、使用掩臭剂、绿化带等措施,发酵车间加强通风、周边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设置绿化带措施。项目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养殖场臭气浓度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有关规定,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新改扩建二级厂界标准限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病死猪沼气焚烧炉废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 4、表 5 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严者要求;饲料加工粉尘、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关标准要求;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相关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收集、输送及排放方案,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各类废水应采取成熟可靠工艺处理后尽量回用。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项目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废水经预处理+厌氧池处理后沼液部分用作种植区施肥,剩余沼液再经二级A/O池+沉淀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作种植区灌溉,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减轻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运营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了避免项目营运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的影响,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的防控要求做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治区域应当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占地使用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风蚀扬尘、降雨淋溶水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七)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政府,控制好项目周边规划,在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九)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和**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十)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1.2.1 废气 本项目有机肥发酵废气采用密闭式发酵罐将猪粪、沼渣进行好氧堆肥发酵,有机肥发酵废气采用二氧化氯填料喷淋塔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项目沼气焚烧炉焚烧废气经过风冷+旋风除尘+碱液喷淋+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项目产生的猪尿、猪舍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入场区的沼气池,有机物厌氧发酵会产生沼气,产生的沼气经过脱硫后用于沼气发电,沼气发电废气经排气筒排放。项目1t/h锅炉(备用)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消烟除尘后经25m高烟囱排放(DA006)、2t/h锅炉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消烟除尘后经30m高烟囱排放(DA007)。本项目不设食堂,****集团原有项目食堂统一烹饪打包送餐。猪舍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管理措施上通过合理设计猪舍通风系统和养殖房舍的布局、及时清洗猪舍、强化猪舍消毒措施、科学的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加强场区绿化;技术措施上采用化学采用次氯酸钠消毒)、物化(定期冲洗猪舍)、生物除臭(优化饲料,采用含益生菌的饲料,同时定期喷洒植物提取除臭液)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管****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采用水喷淋方式,四周设置拦水排渍沟,****处理站周围恶臭;技术措施上采取化学除臭的方式进行,****处理站投加化学除臭剂、中和剂消除或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处理站、猪粪处理设施的四周种植常绿乔灌木绿化带减少臭气的扩散。猪粪堆肥发酵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有机肥车间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添加微生物菌剂等技术除臭措施处理。 11.2.2 废水 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干粪采用每天清粪,尿及污水从下水道流出,进入污水收集系统,项目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系统。本项目场区**有2****处理站,1#、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600m3/d,负荷较低时2#污水处理站发酵处理后的废水再引至1#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均为“预处理系统(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调节池)+厌氧发酵池+二级A/O池+沉淀池”,废水经预处理系统(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调节池)+厌氧发酵池处理后部分沼液用于施肥,剩余沼液经二级A/O池+沉淀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种植区灌溉,不外排。 11.2.3 噪声 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处理,通过合理布局、广种植物等防治措施后,场界昼夜间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11.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废脱硫剂、饲料加工车间除尘装置收集粉尘、饲料加工车间废布袋、水膜除尘渣、锅炉灰渣、病死猪沼气焚烧炉灰渣)、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塔更换废水、病死猪处理区废布袋、病死猪处理区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约100m2。本项目废脱硫剂原厂家回收再生利用,饲料加工车间除尘装置收集粉尘、饲料加工车间废布袋、水膜除尘渣定期外****公司,锅炉灰渣、病死猪沼气焚烧炉灰渣用于施肥。危险废物:本项目物建有1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位于保育区西侧,占地面积约20m2,储存能力10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塔更换废水、病死猪处理区废布袋、病死猪处理区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猪只防疫、消毒会产生废疫苗瓶、废消毒剂瓶,高温蒸煮后于场区内临时贮存(以密封罐、桶单独贮存)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理。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主要是日常办公垃圾和厨渣,日常办公垃圾主要是废纸等,垃圾收集后,定期交与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部分设施因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有所变动,变动后不影响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处理效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8.7336 | 0 | 0 | 0 | 8.734 | 8.73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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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396 | 3.106 | 0 | 0 | 2.396 | 2.3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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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水处理站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 | 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干粪采用每天清粪,尿及污水从下水道流出,进入污水收集系统,项目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系统。本项目场区**有2****处理站,1#、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600m3/d,负荷较低时2#污水处理站发酵处理后的废水再引至1#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均为“预处理系统(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调节池)+厌氧发酵池+二级A/O池+沉淀池”,废水经预处理系统(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调节池)+厌氧发酵池处理后部分沼液用于施肥,剩余沼液经二级A/O池+沉淀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种植区灌溉,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pH范围7.5~7.7,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值:悬浮物53mg/L,化学需氧量11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1.4mg/L,氨氮66.4mg/L,总磷5.79 mg/L,粪大肠菌群4.3×103 个/L,蛔虫卵5L个/10L,总铜0.001Lmg/L,总锌0.42mg/L;本项目1#污水处理站出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蛔虫卵、总铜、总锌的排放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为达标排放。 |
| 1 | 有机肥车间发酵废气处理设施 | 本项目有机肥发酵废气采用密闭式发酵罐将猪粪、沼渣进行好氧堆肥发酵,有机肥发酵废气采用二氧化氯填料喷淋塔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2#有机肥车间发酵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中氨排放速率最高值为0.041kg/h,小于4.9kg/h的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最高值为1.1×10-3kg/h,小于0.33kg/h的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排放浓度最高值为1392,小于2000的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2#有机肥车间发酵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1#有机肥车间因验收期间负荷较低未运行,未监测1#有机肥车间发酵废气 | |
| 2 | 沼气焚烧炉焚烧废气处理设施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4、表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严者要求 | 项目沼气焚烧炉焚烧废气经过风冷+旋风除尘+碱液喷淋+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病死猪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25.3mg/m3,小于30mg/m3的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61mg/m3,小于100mg/m3的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194mg/m3,小于300mg/m3的标准限值,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70mg/m3,小于100mg/m3的标准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24.6mg/m3,小于60mg/m3的标准限值,二噁英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0.44ng-TEQ/m3,小于1.0ng-TEQ/m3的标准限值;本项目2#病死猪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4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24.6mg/m3,小于30mg/m3的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63mg/m3,小于100mg/m3的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176mg/m3,小于300mg/m3的标准限值,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80mg/m3,小于100mg/m3的标准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30.7mg/m3,小于60mg/m3的标准限值,二噁英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0.49ng-TEQ/m3,小于1.0ng-TEQ/m3的标准限值;本项目1#病死猪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3及2#病死猪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4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二噁英的排放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4、表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严者要求,为达标排放。 | |
| 3 | 2t/h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1t/h锅炉(备用)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消烟除尘后经25m高烟囱排放(DA006)、2t/h锅炉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消烟除尘后经30m高烟囱排放(DA007)。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2t/h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7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27.8mg/m3,小于50mg/m3的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35mg/m3,小于300mg/m3的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177mg/m3,小于300mg/m3的标准限值,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1级,小于1级的标准限值;本项目2t/h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7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的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 |
| 4 | 无组织废气处理设施 | 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限值要求 | 猪舍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管理措施上通过合理设计猪舍通风系统和养殖房舍的布局、及时清洗猪舍、强化猪舍消毒措施、科学的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加强场区绿化;技术措施上采用化学采用次氯酸钠消毒)、物化(定期冲洗猪舍)、生物除臭(优化饲料,采用含益生菌的饲料,同时定期喷洒植物提取除臭液)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管****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采用水喷淋方式,四周设置拦水排渍沟,****处理站周围恶臭;技术措施上采取化学除臭的方式进行,****处理站投加化学除臭剂、中和剂消除或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处理站、猪粪处理设施的四周种植常绿乔灌木绿化带减少臭气的扩散。猪粪堆肥发酵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有机肥车间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添加微生物菌剂等技术除臭措施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场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25mg/m3,氨最大值为0.64mg/m3,硫化氢最大值为0.026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9,二氧化硫最大值为0.051mg/m3,氮氧化物最大值为0.042mg/m3。本项目场界无组织氨、硫化氢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限值要求;本项目场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限值要求,各污染物均为达标排放。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处理,通过合理布局、广种植物等防治措施后,场界昼夜间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场界四周昼间噪声48.2~54.1dB,夜间噪声37.7~48.2dB,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了避免项目营运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的影响,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的防控要求做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治区域应当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 (1)源头控制措施 1)对猪舍、有机肥发酵区、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地基采取防渗漏处理措施,可有效防止废水渗入地下水而造成地下水污染,同时收集的生产废水禁止外排。 2)加强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从危险废物运输、转运、储存、生产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定期检查污染源项地下水保护设施,及时消除污染隐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采取清理污染物或修补漏洞(缝)等补救措施。 (2)分区防渗措施 1)重点防渗区: A、猪舍、发酵车间、病死猪处理区、危废临时贮存场所、病死猪暂存点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铺设防渗地坪,防渗地坪主要是三层,从下面起第一层为土石混合料,厚度在30~60cm,第二层为二灰土结石,厚度在16~18cm,第三层也就是最上面为混凝土,厚度在20~25cm。 项目固体废物收集于专门的收集容器内,容器采用密闭式,外部按照要求设置有警示标识。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B、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暂存池。 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池、调节池、固液分离、厌氧池等)、应急池的建设满足《****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 C、管道、阀门防渗漏措施 阀门采用知名厂家优质产品,对于生活区及生产区地上管道、阀门派专人负责随时观察,如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解决。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有专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管沟与污水集水井相连,设计有合理的排水坡度,便于废水排至集水井,****处理站统一处理。 D、废水收集管网防渗漏措施 在防渗漏区内废水收集管网设计根据地块整体两侧高、中部低的地势将污水处理系统设置在场区用地的中部,有合理的排水坡度,使水在集水井汇集。 2)一般防渗区:****中心、车辆消毒通道、生活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垃圾集中箱放置地的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 3)简单防渗区: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其他区域(除绿化用地之外)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实现场区不裸露土层。 |
| 1 |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塔更换废水、病死猪处理区废布袋、病死猪处理区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猪只防疫、消毒会产生废疫苗瓶、废消毒剂瓶,高温蒸煮后于场区内临时贮存(以密封罐、桶单独贮存)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理。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主要是日常办公垃圾和厨渣,日常办公垃圾主要是废纸等,垃圾收集后,定期交与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1 |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占地使用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风蚀扬尘、降雨淋溶水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占地使用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防止了风蚀扬尘、降雨淋溶水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 1 |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处理站、污水收集管道系统、危废暂存间等均做有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灭火器材、废水暂存池(41200m3)、事故池(500m3)等风险防范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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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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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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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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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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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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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