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芜乡**湖湖畔露营服务驿站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芜乡**湖湖畔露营服务驿站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根据沙政纪要【2025】05号进行招标,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沙芜乡。
2.2服务费:8万元包干。
2.3编制周期要求:60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出具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相关工作业绩(提供合同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5年04月24日至公告截止前到“****(**县龙津镇水东路398-8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下午17:30分前将招标文件中的确认函、营业执照、业绩证明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qq.com,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04月29日15: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梦溪水乡锦绣沙芜、小微权利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梦溪水乡锦绣沙芜、小微权利监督平台”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沙芜乡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1****65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龙津镇水东路398-82号
联系人:小 阳 电话:199****5230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看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全部属实,愿意积极配合核查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