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047
专业领域:计算机与软件,其他
****受某单位的委托,对XX中心文档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XX中心文档云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备注 |
| 01 |
XX中心文档云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套 |
46.75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中标人。
项目资金已落实,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如上项目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伴随服务、检验、配套资料及工具、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不能为外资独资或控股的企业(****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和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名单(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采购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采购人及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10.具有二级(或以上)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军队单位不作此要求。(投标人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对其保密资格认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通过续期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提供仍在有效期内的三级保密资格证书视为满足);
11.具有与装备承制资格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本条资格证书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则仅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过期的或已通过审查但未下发证书的,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已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
12.已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涵盖招标项目或类似项目。满足采购任务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不足时,可以允许具备装备承制单位和承制能力条件,但是装备承制范围没有覆盖采购任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月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提供资格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范围未通盖所投项目的单位,应提供资格主管单位出具的完成扩大范围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军内建制单位(不含****工厂) 尚未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应出具质量体系认证完成情况证明材料以及上级单位向军委装备发展部推荐注册装备承制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格主管单位是****门,****机关****装备部门履行有应职能的机构。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购买时间:2025年4月25日起到2025年5月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地点:**省**市**区**中路40****中心大厦12层1207室
(三)购买方式:线下发售,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如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授权代表领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含不具备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书(书面声明原件);
(6)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事务所营业执照,报****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7)供应商近1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
(9)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和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名单(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采购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采购人及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书面声明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
(12)二级(或以上)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军内单位无保密证书的,****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13)装备承制资格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未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和过期复审的,装备承制范围不包含采购项目的,军内建制单位尚未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应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项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公章,提交的上述资料仅作为发售谈判文件的依据,供应商的资格符合****委员会的判定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09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二)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省**市**区**中路40****中心大厦12层1207开标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8****10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中路40****中心大厦12层1207室
联系人:李志军、马俊超
电话:177****9786、180****3260
电子信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