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 澄清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及“第3.2.5条”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发行规模的0.25%/年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承销费率报价不得超过0.25%/年。 (2)发行债券规模:不低于6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及规模限制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3)本项目结算价=投标人中标费率乘以债券实际发行规模。 注:投标函费率报价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
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发行规模的0.23%/年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承销费率报价不得超过0.23%/年。 (2)发行债券规模:不低于6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及规模限制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3)本项目结算价=投标人中标费率乘以债券实际发行规模。 注:投标函费率报价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 |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路演询价费”统一修改为“路演相关费”。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开标一览表 中标书代写
| 投标报价(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承销费率: %/年(每年百分之 ) |
修改为:
| 投标报价(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
承销费率: %/年(每年百分之 ) |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联 系 人:梁总
电 话:134****6198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工、任工
电 话:173****0405、183****1970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