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项目 合同金额(元):****539.2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以下简称“甲方”)于2024年完成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服务招标工作,中标服务单位为****(以下简称“乙方”),中标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贰角(¥****539.20),即****539.20元/年。本项目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甲乙双方于2024年签订《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日。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2025年将全面推行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分析技术替代传统人工考评模式,《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涉及的“指数考评”工作已无继续实施必要,需提前终止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协商,拟提前解除原合同,“分阶段完成:本合同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区1栋4、5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龙****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8540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