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市**区**子胥湖片区城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市**区**子胥湖片区城市设计项目
2.2招标编号:****
2.3招标范围:**市**区**子胥湖片区城市设计范围:东接**老**,北临301省道,南以汉江水岸为界,规划面积5.2平方公里(约7800亩)。
2.4预算金额:520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2.6服务期:40日历天。
2.7服务地点:**市**区。
3.1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应明确各方专业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规划编制的一方担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规划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事务所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或规划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具有规划类或建筑设计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至少1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市**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八号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如需网络获取的,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5月 19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市**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八号楼5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19 日 09 时 00分。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市**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八号楼5楼)。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网》(http://yunya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大道4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19-****39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八号楼5楼
联 系 人:王付明、江尹楠
电 话:0719-****206,187****5361
邮 箱:****@qq.com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地址、电话、邮箱均应真实有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信息发出任何与招标相关的资料,投标人均应正常接收。未及时收到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