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卫贤镇东1公里处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不新增产能,主要对年产60万吨水泥生产线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维修厂房、仓库等合计71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淘汰现有的Ф3.2米×13米球磨机,更换为Ф4.2米×13米球磨机,用于水泥粉磨;淘汰PE600*900mm颚式破碎机一台,新添1套HL1000-4000-2混料机和智能化生产控制系统,更新5套环保收尘设备,**脱硫石膏料仓1座,熟料配料库2座,辅料配料库1座,粉煤灰库3座和水泥储存库3座。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和地面冲洗,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洗漱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项目单位定期清运肥田,全厂无废水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原料车间及熟辅料筒仓、粉磨灰库、水泥磨房、水泥储存库、散装和包装车间产生的粉尘,以及库顶泄压、运输扬尘和卸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原料车间及熟辅料筒仓粉尘、粉煤灰库粉尘、水泥粉磨粉尘、水泥储存库粉尘、散装和包装车间粉尘采用“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表2;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2020年修订版)》独立粉磨站绩效引领性指标中关于颗粒物排放限值: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全部设备置于密闭厂房内,在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振垫,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中央,并加强设备维护,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及时交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受理地点: | ****中心2****环境局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392—****588 | 落款日期: | 2025年4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