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基础设施段**南变配电运行车间综合楼整修项目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高铁基础设施段**南变配电运行车间综合楼整修项目,****公司《集团公司财务部关于下达2025年成本及安全生产费相关预算的通知》(财预电〔20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使用(财预电〔2025〕9号)中2025年第一批“三线”建设成本费用,项目资金已落实,工程量已确定,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高铁基础设施段,委托****进行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铁基础设施段**南变配电运行车间综合楼整修项目。
2.2工程地点:**高铁基础设施段**南变配电运行车间。
2.3工程规模:主要工作量为室内墙面粉刷7260㎡,室外墙面粉刷(不含抹灰)550㎡,暖气整修(含粉刷、改移、清洗、组装等)144组,墙面贴瓷砖240㎡,铺设地砖110㎡,铝扣板吊顶52㎡,电线路整修2065㎡,新做防水179㎡,上下水整修8处,加装防水隔断38㎡,安装洗漱台7套,地漏购置安装8个,安装蹲便器带水箱12组,更换铝镁合**49.5㎡,窗台加装人造**面177米,二次转运费1项(具体工作量明细表见附件)。
2.4建设工期:工期90天。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之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为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起)已完或在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项及以上(需提供合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银行资信,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6.****集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7.投标人必须注重现场工作量踏勘,工程量清单与现场实际的不符、或存在出入属于投标人风险,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此类风险,投标人如需现场勘查和答疑,可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8.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18时至2025年4月30日18时,在****@163.com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在****(**省**市**区民主东路383金轮大厦四楼444室)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在邮箱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同时提供标书费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地点:**省**市**区**路72****宾馆1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网站发布。
招标人:******高铁基础设施段。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三角线10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931-****2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
邮编:730000。
联系人:魏工。
电话:0931-****508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电话:0931-****679。
****异议受理:徐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8.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 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