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过渡节等加工件按图制作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建设公司过渡节等加工件按图制作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2.1.现场勘察、文件答疑地点:****制造部。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 序号 |
物料名称 |
图号及规格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外委内容 |
| 1 |
过渡节(1)/B208G81-8 |
B208G81-8 |
42CrMo |
2 |
件 |
需乙方供成品,锻件需符合JB/T5000.8-1998要求III组要求,机加工需符合JB/T5000.9-1998要求,需符合图纸技术要求,进行调质处理,需提供锻件报告、调质报告 |
| 2 |
过渡段搭接板(1)/B181G48-22 |
B181G48-22 |
42CrMo |
2 |
件 |
|
| 3 |
过渡段搭接板(2)/B181G48-23 |
B181G48-23 |
42CrMo |
2 |
件 |
|
| 4 |
过渡段搭接板(3)/B181G48-24 |
B181G48-24 |
42CrMo |
2 |
件 |
|
| 5 |
过渡段搭接板(4)/B181G48-25 |
B181G48-25 |
42CrMo |
2 |
件 |
|
| 6 |
过渡段搭接板(5)/B181G48-26 |
B181G48-26 |
42CrMo |
4 |
件 |
|
| 7 |
过渡段搭接板(6)/B181G48-27 |
B181G48-27 |
42CrMo |
2 |
件 |
|
| 8 |
过渡节(2)/B181G48-28 |
B181G48-28 |
42CrMo |
2 |
件 |
|
| 9 |
头节/B208G81-10 |
B208G81-10 |
ZG25CrMo |
2 |
件 |
乙方供铸钢毛坯,铸件需符合JB/T5000.6-1998要求,进行退火处理,不允许有裂纹、气孔砂眼,需符合图纸技术要求,需提供热处理报告、材质报告,注意:铸件坯上带试样块。 |
| 10 |
头节/B208G81-6 |
B208G81-6 |
ZG25CrMo |
1 |
件 |
|
| 11 |
头节/B208G81-6改 |
B208G81-6改 |
ZG25CrMo |
4 |
件 |
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技术要求
2.3.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中标日期
交货日期: 2025/6/25
2.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期为一年。
2.5.标段划分:无。
2.6.本招标项目不回收加工余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够按时间要求及时提供服务,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4.本询价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集团****公司发包工程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投标报名与资质文件递交、审核标书代写
4.1.报名报价时间:
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6日15:00
4.2.供应商网上报名:供****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平台,网址:https://agztb.****.cn:4443/打开本招标公告,点击我要参与,报名参与投标。具体操作****中心供应商手册。
5、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法,明细最低价中标。
6、标书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7、付款方式:货款以电子承兑方式支付。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贺工(技术): 132****2597
刘工(商务): 0372-****643
9.注意事项
9.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启用CA加密程序,各投标人报名后需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办理,CA办理方法及使用方法见**钢铁集采平台首页,点击CA登录--e签宝办理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9.2采用CA加密报价开标时,需要投标人手动解密。如接到通知60分钟内,投标人还不能及时解密,视为投标撤回,投标报价无效。标书代写
10、主要合同条款:
10.1、运输方式为汽运国VI,
10.2、运输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10.3、货物由承揽方免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10.4、货款的支付:以电子承兑方式支付。承揽方依据定作方的验收入库单、本合同开具合法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可结算,税率13%。
10.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10.6、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5%(质保期1年)。
10.7、责任追究: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2、承揽方违反合同约定,按定作方管理规定处罚执行,定作方有权要求暂停供货直至终止合同。如给定作方造成损失,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行为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3、因承揽方原因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承揽方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承揽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违约金由承揽方交纳或从承揽方应付账款中扣除。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定作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履行合同内容,相关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如定作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承揽方应按定作方要求的供货日期供货。逾期超过45天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为本合同总额的50%; 4、凡属承揽方原因给定作方造**全、生产、质量、设备等事故的,承揽方赔偿定作方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