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婚俗改革和“520”集体婚姻活动项目。
拟采购服务说明:
1.在《**新闻》栏目报道“520”集体婚姻活动(含省台/央视新闻素材报送)。
2.协调对接活动场地,搭建舞美平台及现场布置。
3.提供专业编导团队进行全流程服务(策划、拍摄、主持、后期、舆情监测)。
4.制作、发布5个婚俗改革主题短视频。
5.提供民政婚俗改革宣传素材,对活动全过程进行新媒体录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说明:****电视台是全市唯一具有省级以上媒体直报资质的官方广电机构,拥有党政新闻核心发布平台和“电视+广播+新媒体”三位一体传播网络,覆盖不同年龄层、不同媒介使用习惯的目标群体,通过新媒体矩阵广泛宣传,能够吸引更多适婚青年参加,还可联动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电视台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拥有资深的策划、编导与制作团队,能够将“520”婚俗活动从单纯的登记仪式升华为兼具文化深度与情感温度的传播内容,持续推动婚俗改革。活动均遵循广电行业的专业标准,最大限度防范舆情风险。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花果山大道108号
三、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名单:单鑫、华磊亮、王宽丽
论证意见:论证组从项目的主要用途、服务必要性等方面听取了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案的介绍,形成了论证意见如下: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电视台是全市唯一具有省级以上媒体直报资质的官方广电机构,是党政新闻核心发布平台,涵盖“电视+广播+新媒体”立体化传播网络,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具有不可替代性。论证组一致同意本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提供活动服务,建议尽快组织实施。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供应商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单一供应商采购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反馈给采购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联系人:袁振宝
3.联系地址:**市**区秦东门大街398号
4.联系电话:0518-****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