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项目17#等6个项目顺利实施,****拟对项目17#等6个项目选择3家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17#等6个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项目17#、项目18#划分为第一标段,估算里程约70.1公里;项目19#、21#划分为第二标段,估算里程约93公里;项目20#、项目22#划分为第三标段,估算里程约110公里(项目里程和投资以最终批复为准)。
(一)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比选方式:同一招标代理机构最多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比选,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对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最高的机构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最****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时间,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2.比选文件递交的地点:****运输局201室(逾期送达将不予以受理)。标书代写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中心报备的工程类代理机构。
3.符合******服务局相关要求,机构名称在******服务局近三期内均有公示,且一年内无不良记录(扣分)。
4.无外资背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申请文件必须用国家通用文字编制。
2.机构简介。
3.独立法人资格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业绩证明文件(代理合同,业绩应为公路工程类相关业绩)。
6.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7.办公场所及设备证明文件(自有房屋提供不动产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供1年以上含房屋面积信息的租赁合同)。
8.报价文件,按照中标价的百分比进行报价,最高报价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费用从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列支。
1.负责人:****。
2.地址:****运输局201室。
3.联系人:张女士 152****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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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