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项目(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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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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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标准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开发区标准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招标项目编号:****),****开发区标准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开发区标准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

中标人: ****

投标总报价中标价格: ****1124.69 元

二、其他公告内容

****开发区标准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招标编号:****),评标工作于2025年4月18日已经结束。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有关法规要求完成开评标工作,****委员会推荐: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4日。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三家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例行核查,****一中标候****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存在项目经理劳动合同过期、项目经理社保单不清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查询时间、诚信廉政承诺书签署日期为一年前等问题。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能改变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实际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中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一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管委会大楼6层

联 系 人: 庞工

电 话: 0898-****7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金贸街道金秀街1****广场4栋1801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898-****1161

电子邮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5
中标通知
(机器管招投标)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项目(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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