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_****-A
二、合同名称: 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龙****管理局
联系方式:185****562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保税区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804-805
联系方式:135****18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39.20
合同金额: 134.65392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为月度,地点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25
九、其他补充事宜:****(以下简称“甲方”)于2024年完成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服务招标工作,中标服务单位为****(以下简称“乙方”),中标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贰角(¥****539.20),即****539.20元/年。本项目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甲乙双方于2024年签订《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日。 鉴于2025年将全面推行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分析技术替代传统人工考评模式,《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涉及的“指数考评”工作已无继续实施必要,需提前终止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协商,拟提前解除原合同,“分阶段完成:本合同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合同价格人民币897692.8元(大写:捌拾玖万柒仟陆佰玖拾贰元捌角)作为合同结算上限价。”双方同意根据乙方提供服务情况按实结算合同价款,现已支付6个月费用共639606.12元(大写:陆拾叁万玖仟陆佰零陆元壹角贰分),并就原合同提前终止及后续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双方一致同意,原合同及其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全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期内乙方已完成的服务事项按原合同约定据实结算费用。 三、原合同中关于保密义务及违反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的条款,在本协议生效后继续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