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银市平川区城市供水安全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甘肃-白银-平川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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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生成日期: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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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政府办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关于《**市**区城市供水安全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08-15 00:09

关于《**市**区城市供水安全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市**区潮****公司:

“关于申请《**市**区潮****公司关于上报“**市**区城市供水安全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的申请”(平水管司发〔2022〕66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区,****水厂位于**区水泉镇虎头嘴,地理中心坐标E104°42'28.67"、N36°43'10.60"。****人民检察院东侧,地理中心坐标E104°47'48.68”、N36°44'0.71”。****水厂直线距离约8.0km,沿线与多条市政道路相通及乡村简易公路相通,交通便利。工程总占地面积13.22hm2,其中永久占地3.03hm2,临时占地10.19hm2,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建设规模:供水能力2万m3/d。改建33000m3/d提升泵房、13000m3/d送水泵房各一座,**容量15000m3**池一座,**DN500输水管线9358m、配水管线4460m(双管)。设计年限近期为2026年,远期为2035年。

本次安全改造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8.07万m3,填方总量6.86万m3,借方0.14万m3(池顶覆土),余(弃)方1.35万m3(其中建筑垃圾0.03万m3,****填埋场回填,余土1.14万m3,运往甘****公司****填埋场覆土利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层0.18万m3,全部运往所属供料拌合站粉碎加工再利用)。

本次安全改造工程计划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工程投资38939.6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369.6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投资、专项债券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8.51万元。根据《****财政厅****委员会****银行**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市**区城市供水安全改造工程属于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项目,因此减免水土保持费18.51万元。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22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鉴于项目涉及黄河干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及北部风沙区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94.78万元,本方案水土保持补偿费18.51万元(减免)。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之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在投产使用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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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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