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度第一批次TOD项目一体化前期策划及城市设计服务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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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第一批次TOD项目一体化前期策划及城市设计服务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0425


2025年度第一批次TOD项目一体化前期策划及城市设计服务(1标段)评选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2025年度第一批次TOD项目一体化前期策划及城市设计服务(1标段)

遴选人

****集团有限公司

遴选人联系电话

028-****8488

开标地点

****集团****管理中心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24日

公示期

2025年4月26日-2025年4月28日

遴选最高限价

293.24万元

中选候选人及排序

中选候选人名称

遴选申请报价

经评审的遴选申请报价

综合评估得分

第一名

****
****研究院
**申通轨道****公司

****800

****800

96.71

第二名

****研究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
第一**戴维斯物业****公司

****100.00

****100.00

95.05

第三名

****研究院有限公司
**正行****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160.00

****160.00

93.48

其他遴选申请人(除中选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遴选申请人名称

否决遴选申请条款(遴选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遴选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集团****公司、安徕****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808.00元,评审价****808.00元,综合得分84.45

阿海普建筑设计****公司、**地铁****公司、******公司,报价****000.00元,评审价****000.00元,综合得分88.51

监督部门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1132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遴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遴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遴选活动。
2.遴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审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遴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度第一批次TOD项目一体化前期策划及城市设计服务(2标段)评选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2025年度第一批次TOD项目一体化前期策划及城市设计服务(2标段)

遴选人

****集团有限公司

遴选人联系电话

028-****8488

开标地点

****集团****管理中心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24日

公示期

2025年4月26日-2025年4月28日

遴选最高限价

345.63万元

中选候选人及排序

中选候选人名称

遴选申请报价

经评审的遴选申请报价

综合评估得分

第一名

****集团****公司
安徕****事务所有限公司

****796.00

****796.00

95.67

第二名

****研究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
第一**戴维斯物业****公司

****500.00

****500.00

95.14

第三名

****
****研究院
**申通轨道****公司

****700

****700

94.26

其他遴选申请人(除中选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遴选申请人名称

否决遴选申请条款(遴选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遴选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阿海普建筑设计****公司、**地铁****公司、******公司,报价****000.00元,评审价****000.00元,综合得分89.75

监督部门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1132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遴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遴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遴选活动。
2.遴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审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遴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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