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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教学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悉。经委托****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维持安全教学秩序,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2503-361121-04-01-519581项目。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校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3174.2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598.84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5层教学综合楼(含地下一层),及装修、给排水、供电、消防、暖通、道路、硬化地、停车场等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为1264.00万元,**工程费1138.3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45万元,基本预备费60.19万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部分校建结转存量资金及2023年(提前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六、招标方案: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依法进行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批准书(**县〔2020〕字第00053号)、关于对收回的2019年部分校建结转资金指标重新分配安排的通知(饶广信财教〔2022〕14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提前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饶广信财教〔2023〕54号)。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因建设内容及设计变动,原《关于****教学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广信发改审字〔2024〕77号)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046)作废。
**市****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