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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25年-2026年成品声屏障集中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 报价:折扣率84.20%;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报价:折扣率84.72%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县德泓****公司 报价:折扣率91.80%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入库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基本事实的有效证明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 1:未通过评审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购人:****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周女士、彭女士 电 话:0731-****7152 异议受理机构(部门):****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7151 监督机构(部门):****纪检监察部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7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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