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第二人民医院机电运维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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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机电运维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选择有误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二、须知前附表-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现更正为“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二、须知前附表-3 评标方式:远程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4.本项目最高预算金额:****0020.00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5.为响应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的通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甲子镇****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660-****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行政新区****侧**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联系方式:0660-****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660-****988

****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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