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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心理****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大学、****学院、****大学为省学生心理****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5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举报不予受理。通讯地址:**省**市**区**路321号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邮政编码:230061,联系电话:0551-****2611,电子邮箱:xsc@a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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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