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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河家库区民**官亭镇赵木川村土地整理提升及渠系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河家库区民**官亭镇赵木川村土地整理提升及渠系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1****0854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