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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采购项目编号:**** | |||||||||
| 2、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 |||||||||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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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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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废标(终止)原因 | |||||||||
| 第一标段:经采购人资格评审供应商******公司和**硕****公司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 IP 地址上传,其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剩余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一标段作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经采购人资格评审**豫东低空产****公司未在主体诚信库中上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特定资格要求资料。****委员会评审: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2.****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监狱****政府采购政策。在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评审标准中,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因没有价格扣除优惠评审具体数值,导致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得分无法计算,本标段终止评审。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县**路西段 | |||||||||
| 联系人:曹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0-****92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中兴南****中心A座24楼 | |||||||||
| 联系人:秦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1-****1776、132****257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1-****1776、132****2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