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和第十九届珠峰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为立体化展现**文化旅游**禀赋,提升“珠峰之乡﹒吉祥**”品牌影响力,****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珠峰之乡﹒吉祥**”文旅宣传片拍摄服务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
二、项目名称
珠峰之乡﹒吉祥**”文旅宣传片拍摄
三、项目限额
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四、比选服务内容
按照活动方案提供相关服务(点击下方附件获取活动方案)
五、资格要求
(一)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
符合本次比选活动资格条件并愿意参与比选的机构除提供项目比选方案外,还应编制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的网页截图、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的网页截图。
七、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机构按要求于2025年4月29日前(工作日上班期间,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将盖有机构鲜章的相应资料(含扫描件)径送****一楼文化融合发展科,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他事项
(一)********小组对参选机构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评分。
(二)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分进行比选,综合考虑每家参选机构的资质、服务、专业水准等因素,择优选取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价格合理的参选机构作为本项目的服务方。
(三)参选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不正当竞争,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联系电话:0892-****660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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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