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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塔下、****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澄清内容
“技术部分评分”-“第7点”-“场所设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有项目所在地的经营场所,且获****管理局计量认证和****建设厅资质许可证书。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计量证书、资质证书材料复印件;若场所是租赁的,则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计量证书、资质证书上地址与营业执照上必须一致,不一致则不得分”中的“获****管理局计量认证和****建设厅资质许可证书”要求的是投标人而非经营场所。
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
2025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 **省**市**区****园区**路8****处理厂
邮编 354200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59****9507
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邮编 100081
联系人 林航宇
联系电话180****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