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利用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利用,其**化利用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759.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目前市静脉产业园每日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原灰)约35吨,年产生量约12775吨(市静脉产业园焚****填埋场存量垃圾期间,焚烧厂产生飞灰量会进一步增加),现采用填埋方式进行处理,填埋场库容已近饱和,急需找到新的飞灰处理途径。根据《**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市政府要求,为了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着力****示范区,需要对飞灰采用**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属于危险废物,被归类为HW18类危险废物,其跨市转移需遵循《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政府须承担飞灰处置主体责任,所以飞灰在跨市转运上存在环保流程复杂、缺乏飞灰外运接受地的问题。同时市外**化处理还存在成本较高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市已运营的飞灰**化处理成本约2200元/吨,**市已运营的飞灰**化处理中标价为1680元/吨,均远高于本项目的预算价。 据了解,目前**市市域范围内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准可开展飞灰**化处置的企业有2家,一家为****(位于市静脉产业园内),另一家为中泰莱****公司(位于**区**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内)。中泰莱****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能力共约10000吨/年,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1000吨/年,无法满足市静脉产业园飞灰处置需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能力为33000吨/年,是**市域内唯一一家可以满足市静脉产业园飞灰处置需要的企业,且****与市静脉产业园飞灰产生地直线距离仅600米,与飞灰外运至**区或市域外其他飞灰**化处置企业相比,在市静脉产业园内开展飞灰**化处理可降低长途运输的安全环保风险,大幅节约飞灰运输、处理、沟通协调等成本。 ****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综合利用处置工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精制过程中废酸协同处置工艺”等专利授权许可。其所用的工艺技术可直接处理原灰,相比于处理经过螯合的飞灰,直接处理原灰可相对减少飞灰处理量。其**化处理的成本约800元/吨,具有成本较低的优势且满足本项目预算价要求。 本项目“市内处置、**化利用”的功能定位客观上决定必须使用****的专利及专有的技术服务;且该专利及专有的技术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现无法找到其他能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因****的专利及专有的技术服务具有独占性,现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项目拟对****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名称:****
地址:**市**区**镇洪东村八组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00MA27RU2417
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7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刘训峰
联系地址:**市**区毓龙东路31号
联系电话:159****1186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市**区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电话:0515-****135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大厦506室
联系电话:189****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