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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
有关管理部门、投标各单位:
****小组审查确定****为中标单位。按有关规定请在2025年05月12日前签订合同。
| 工程名称 | 孙家泾(茜泾塘-新枫大道)河道提升工程 | ||
| 工程地点 | **县境内 | ||
| 招标单位 | **** | ||
| 中标价 | 61.1922万元 | 工期 | 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胡溪烜 | 质量 | 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
| 招标代理(章) | 单位(章) | ||
| 公司意见 | 单位(章) | ||
招标单位(章)
2025年04月27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标人、****中心、中标人、招标代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