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房建项目-金林服务区左侧、金林服务区右侧土建基础、主体及屋面等施工劳务分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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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G1111鹤哈高速**至苔青段房建项目-金林服务区左侧、金林服务区右侧土建基础、主体及屋面等施工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说明内容:系统收取保证金,文件内容出错,现进行内容更正

原招标公告:6.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现更正为:6.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

6.1保证金金额:60000.00 元人民币;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13时30分标书代写

(1)意向供****银行、****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询比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按时并足额一次性汇****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 号均不相同。(****银行账号均不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 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非本单位基本 账户转出的均视为无效交纳,其递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2 不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拒绝履约签署合同;

6.3 退还保证金的时间: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应在成 交通知书发出后5 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全额退还。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岗区哈西大街399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183****4768

代理机构: ****

**省**市**区智谷大街288****园区科创总部A区4栋2层210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50****1633

监督部门:**省交投****公司企管运营部

电 话:155****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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