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区BH202437地块周边项目代建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1日
开标日期:2025年4月25日
**区BH202437地块周边项目代建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深****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市**区振华路八号
投标报价:86.00%
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270个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总院****公司
地址:安****花园大道9号
投标报价:30.18%
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270个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望**路99****广场6F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1-****69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路中建智立方A6栋7楼
项目负责人:吴工
联系电话:185****2977
公示期: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中建智立方A6栋7楼,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5****297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7日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
|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深****总院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胡晶莉 | |
| 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 | CS201****0140 | ||
| 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 | **市**区许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 ||
| 详细评审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1.**市**区许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2.颖川河(**镇至 96743 部队桥)河道整治及生态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市**区许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2.颖川河(**镇至 96743 部队桥)河道整治及生态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 √电子保函 | ||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
|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总院****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吴东彪 | |
| 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 | CS201****0085 | ||
| 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 | **市**区塘西河、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 ||
| 详细评审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1.**市**区塘西河、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2.淮****水库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EPC 总承包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市**区塘西河、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2.关镇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水环境改善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 √银行转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