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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规划局关于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函》(绵自然资规〔2024〕312号)等文件精神,****政府的统一安排,经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评估、价格协商、集体决策等程序,现对拟收回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价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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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
(联系人:王翠莲 联系电话:0816-****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