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发祥、起雪梅、谭明芳于2025年3月24日提出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的申请,已于2025年4月11日经大自然资转许决〔2025〕9号《******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示如下:
| 不动产坐落 | **县金碧镇县**苑路74****一中房改住宿区) | ||
| 不动产单元号 | 532****01231GB00159F****0002 | ||
| 建筑面积 | 101.56㎡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 20.30㎡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出让金 | ¥1700.00元 |
| 受让人 | 向晓燕、杨金波 | ||
| 土地使用条件 | 按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拟改变土地用途或扩建、改建、拆除重建建筑物的,按届****管理部门确定的**县城市建设规划执行。 | ||
| 备注 | 个人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上市交易(买卖)。 | ||
| **县金碧镇县**苑路74****一中房改住宿区) | |||
| 不动产单元号 | 532****01231GB00159F****0006 | ||
| 建筑面积 | 101.56㎡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 20.30㎡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出让金 | ¥1700.00元 |
| 受让人 | 李文海、李继娟 | ||
| 土地使用条件 | 按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拟改变土地用途或扩建、改建、拆除重建建筑物的,按届****管理部门确定的**县城市建设规划执行。 | ||
| 备注 | 个人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上市交易(买卖)。 | ||
| 不动产坐落 | **县金碧镇县**苑路74****一中房改住宿区) | ||
| 不动产单元号 | 532****01231GB00159F****0003 | ||
| 建筑面积 | 101.56㎡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 20.30㎡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出让金 | ¥1954.00元 |
| 受让人 | 高行、杨胜荣 | ||
| 土地使用条件 | 按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拟改变土地用途或扩建、改建、拆除重建建筑物的,按届****管理部门确定的**县城市建设规划执行。 | ||
| 备注 | 个人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上市交易(买卖)。 | ||
本公示至2025年5月0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登记中心提出。
地址:环**路东侧金苑巷1号﹒****1楼(A19)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131****9175
****机关:******局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