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电子汽车衡、加油机、定量包装商品、电子计价秤监督抽查的询价通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2025年电子汽车衡、加油机、定量包装商品、电子计价秤监督抽查的询价通告


为加强计量领域监管,经研究,我局决定对电子汽车衡、加油机、定量包装商品、电子计价秤开展计量监督抽查,现对计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申请人应具有****管理委员会、****管理部****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授权证书、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心、****中心****中心承担计量检验检测工作的,并应以“法人单位名****检测中心、****中心****检测中心名称)”的形式作为申请人参与询价;

(三)申请人应具有所投计量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检验检测项目详见附件1);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五)申请人自愿遵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

(六)申请人参加本次询价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次抽查计划抽检电子汽车衡16台次、加油机62枪次、定量包装商品50批次、电子计价秤15台次。电子汽车衡监督抽检费用为4万元,电子计价秤监督抽查费用为3万元,加油机和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检费用均为5万元。申请人需额外报价、超过限价的申请材料将被拒绝;

(九)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

二、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报检验机构于2025年5月15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汇编装订后连同扫描件(PDF版本)****管理科,过期无效。请申报检验机构考虑快递时间,以免因快递时间耽误材料报送。

1.营业执照副****公司印章);

2.检验检测机构授权证书、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覆盖本次抽查任务的项****公司印章);

3.自行采购项目询价单(附件2,****公司印章);

4.法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公司印章);

5.企业廉洁守法承诺书(空白表格见附件3,****公司印章)。

(二)组织评审

我局将适时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审并确定承检机构。

(三)公示结果

询价结果将在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下达任务

对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我局将与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并正式下达监督抽查任务。

联系人:王以晴 联系电话:0416-****054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市**区**路二段52号。


附件:1.2025年计量监督抽检计划表;

2.自行采购项目询价单;

3.企业廉洁守法承诺书。



****

2025年4月27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7
招标公告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电子汽车衡、加油机、定量包装商品、电子计价秤监督抽查的询价通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