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1/2025-01626 | 发文时间: | 2025-04-2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来源: | 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你单位上报《关于报送**至**市域铁路**下渚湖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工程核准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至**市域铁路**下渚湖牵引站的供电及可靠性要求,拟安排建设**至**市域铁路**下渚湖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工程。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至**市域铁路**下渚湖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项目**11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2.14公里,**通信光缆1.9公里,建设相配套的通信和二次设备。本工程不涉及新增用地。
四、本工程总投资1558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由国****公司负责。
五、招标内容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县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政法风评〔2025〕1号)和****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12024XS****41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
附件:**至**市域铁路**下渚湖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表
****改革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至**市域铁路**下渚湖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表
单位:km/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审定投资估算 | ||||||||||||
| 变电 | 出线间隔 | 架空线 | 陆上电缆 | 水下电缆 | 光缆 | 建筑 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安装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基本预备费 | 静态投资 | 动态投资 | |||
| 合计 | 其中:场地征用和清理费 | ||||||||||||||
| 一 | **至**市域铁路**下渚湖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工程 | 2.14 | 1.9 | 10 | 1085 | 411 | 245 | 30 | 1536 | 1558 | |||||
| 1 | 莫梁220KV变电站自动化设备加装工程 | 10 | 5 | 4 | 19 | 19 | |||||||||
| 2 | 莫梁—秋山(T三合)、莫梁—上柏(T三合)T接下渚湖牵引站110KV线路工程 | 2.14 | 1.9 | 1080 | 407 | 245 | 30 | 1517 | 15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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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分局,统计局,
各相关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