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蓝铀小区房屋333.29㎡三年期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元) |
标的一:98.93㎡首年租金:12000元 ;三年总租金:36000元 标的二:98.23㎡首年租金:12000元 ;三年总租金:36000元 标的三:136.13㎡首年租金:13200元 ;三年总租金:39600元 |
保证金(元) |
三个标的均为3000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7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13日 17:00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5月15日 |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
标的一:2025年5月16日 9:30 标的二:2025年5月16日 9:40 标的三:2025年5月16日 9:50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评估价(元) |
37200元/年 |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岳先生 135****7648; 2、报名咨询:王老师 刘老师029-****1314;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5年5月6日9时-17时,地址:**市米秦北路2290号(中核蓝天小区院内);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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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标的一:****蓝铀小区房屋 98.93㎡三年期出租; 标的二:****蓝铀小区房屋98.23㎡三年期出租; 标的三:****蓝铀小区房屋 136.13㎡三年期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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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中****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一:出租房屋位于**浐灞生态区米秦北路2290号蓝铀小区A座楼12003室,建筑面积98.93㎡,评估金额为12000元/年;本标的产权为我单位所有,目前处于毛坯空置状态。 标的二:出租房屋位于**浐灞生态区米秦北路2290号蓝铀小区A座楼124036室,建筑面积98.23㎡,评估金额为12000元/年;本标的产权为我单位所有,目前处于毛坯空置状态。 标的三:出租房屋位于**浐灞生态区米秦北路2290号蓝铀小区B座楼20201室,建筑面积136.13㎡,评估金额为13200元/年;本标的产权为我单位所有,目前处于毛坯空置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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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军 |
| 所属地区 |
**省**市**县 |
注册地址 |
****开发区****园区 |
| 机构性质 |
国有企业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 |
会议纪要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蓝铀纪要〔2025〕2号 |
批准日期: |
2025年1月6日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处置的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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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信息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承租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为500元及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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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
租金按年支付/10个工作日内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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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承租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承租方按承租方资格条件要求,通****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请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交纳,并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网上不支持第三方(如微信、支付宝等)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个人)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个人)名称及账号一致)。 意向承租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本次出租的房屋均以标的现状为准(设施设备、货品及装修除外),意向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承租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价房屋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状况及房屋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拒付成交价款及拒绝办理移交等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四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支付押金至****指定账户,一次性****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付清一年房租成交价款,同时应于每年租金到期前10日内向****指定账户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成交价款,押金、代理服务费等,视为承租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五条 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承租方私自更改水电线路操作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租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的,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升级,装修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与整体房产利益相一致。装修施工前后安排,设施使用、维修及安全保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所涉及的房屋装修或拆除装修、设备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3、禁止用于开办非法经营娱乐场所、建材加工仓储类、易燃易爆品生产存放类、化学制品生产与存储类等企业,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拆迁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房产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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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 竞价须知.doc